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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秘鲁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网站


香港与秘鲁11月15日(利马时间)在秘鲁利马举行的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



在行政长官李家超和秘鲁总统博鲁阿尔特见证下,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和秘鲁外贸和旅游部长Úrsula Desilú León Chempén签订《自贸协定》。


李家超说:“秘鲁是香港在拉丁美洲的重要贸易伙伴,也是国家‘ 一带一路’ 倡议的参与国家之一。今日签订的《自贸协定》是现届特区政府签订的首份自贸协定,对香港和秘鲁都具有战略价值,除了有助香港打入秘鲁这个具发展潜力的市场,亦为香港和秘鲁的制造商、服务提供者和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和更有利条件,创造商机,促进两地双边贸易和投资。”


他续说:“这份《自贸协定》是香港和秘鲁建立更紧密双边关系的开始。我相信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包括开放而友善的营商环境、奉行简单及低税率的税制、信息和资金自由流通,以及汇聚高质素而具国际视野的人才等,能够让秘鲁更好地把握未来的发展机遇。”


李家超表示,对香港与秘鲁已展开另外一份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投资协定)的谈判感到鼓舞,深信香港与秘鲁将进一步促进双向投资流动,带动双方经济发展。


《自贸协定》涵盖服务贸易(包括电子商贸)、货物贸易、投资及其他相关范畴。《自贸协定》的整体承诺超越双方各自在世界贸易组织下所作承诺,香港业界可受惠于撤销或削减关税,以及减少贸易壁垒。同样地,服务提供者和投资者在进入秘鲁市场及在当地营运时,亦可以受惠于具法律保障的更佳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丘应桦表示,作为香港与拉丁美洲经济体签订的第二份自贸协定,《自贸协定》会与于二○一二年签署的《中国香港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产生协同效应,向拉丁美洲其他贸易伙伴,更明确地传达香港准备与他们建立更紧密经济关系的讯息。


丘应桦说:“我们鼓励港商及投资者把握《自贸协定》带来的机遇,在秘鲁以及通过秘鲁在拉丁美洲市场扩展业务。与此同时,《自贸协定》亦有助更多秘鲁企业在香港,以及通过香港在区内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他们的业务。”


在《自贸协定》下,香港的服务提供者在超过150个服务行业可受惠于秘鲁在《自贸协定》下的具体承诺。这些承诺涵盖香港具传统优势或发展潜力的界别,包括专业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研究及发展服务、金融服务,以及运输服务。


在货物贸易方面,秘鲁承诺占其约98.3%关税税目的香港原产货物可享免关税待遇进入秘鲁市场,当中91.3%关税税目在《自贸协定》生效后实时获免除,而余下的7%关税税目的关税将逐步撤销。出口往秘鲁的香港原产货物将更具竞争力。


二○二三年,秘鲁是香港在拉丁美洲的第五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总额达52亿港元。香港与秘鲁的双边货物及服务贸易分别录得每年平均4%(二○一九至二○二三年)及16.3%(二○一八至二○二二年)的增长。香港与秘鲁的自贸协定谈判于二○二三年一月展开,并于二○二四年七月完成。


有关《自贸协定》为香港带来的主要好处,请参阅附件一和二。协定的全文已上载至工业贸易署网页(www.tid.gov.hk)。《自贸协定》将于香港和秘鲁各自完成其内部程序后生效。


连同与秘鲁的《自贸协定》,香港迄今已签订九份自贸协定,涉及21个经济体,包括中国内地、新西兰、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智利、澳门、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即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格鲁吉亚、澳洲和秘鲁。除与秘鲁的《自贸协定》外,其他自贸协定均已生效。


香港现正积极寻求扩展其经贸网络,包括寻求尽早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及与新兴市场包括中东及“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具潜力的贸易伙伴,缔结自贸协定或投资协定。


随着香港与秘鲁今日签署《自贸协定》,“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亦实时扩展至涵盖秘鲁(为第40个合资格经济体),以进一步支援香港企业于当地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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