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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将研究细化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配套措施机制

来源: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


11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加强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田昕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司法部在支持港澳律师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的有关举措和成效。



田昕表示,近年来,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港澳律所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内地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港澳居民参加内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申请律师执业、港澳律师担任内地律所法律顾问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港澳律所和律师专业作用,促进港澳律师界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支持港澳律师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部积极推进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组织做好政策宣介、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同时指导广东省司法厅做好执业许可和管理服务,为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提供良好条件。


据田昕介绍,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已经顺利举办了3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1500多名港澳律师报名参加考试,其中372名港澳律师已经领取了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大湾区律师充分发挥既熟悉港澳法律以及有关外国法律,又熟悉内地法律的专业作用,积极办理涉外涉港澳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事务,为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田昕表示,今年,司法部及时提出延长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期限、修订试点办法的建议,并起草有关议案和文件,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授权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修订试点办法,将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期限延长三年,适当降低考试报名门槛,扩大试点政策覆盖面,在港澳律师界引发热烈反响。司法部将持续完善法律服务对港澳开放各项政策,研究细化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配套措施机制,为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提供更多机遇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