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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宋敏莉:回归后澳门司法效率大幅提升

来源:南方+


“回归祖国后,澳门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司法效率大幅提升。”在回归祖国25周年之际,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宋敏莉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澳门已形成尊重法院裁判,信奉司法精神的良好氛围。



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开始实施。宋敏莉表示,回归祖国后,澳门法院始终以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贯彻和实施,以及保障“一国两制”在澳门的有效实施作为己任。


25年以来,更多的改变发生在澳门法院中。回归前,澳门法院没有区分民事庭和刑事庭,法院判决基本都是葡文,本土法官只占少数。回归后,澳门法官可以分开办理民事和刑事案例,提高了司法效率。随着中文法律增加和司法队伍壮大,中文成为法院主要使用语言,澳门市民也可以更便捷地了解法律信息。


展望未来,宋敏莉希望澳门法院可以继续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开展国际以及区际司法合作,培养更多优秀的司法人才。她说,“希望能继续做好我们的工作,为澳门市民提供一个更加公正、更加透明、更加和谐、更加安全的司法环境,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的环境。”


对话

本土法官人数增加实现“澳人治澳”


记者:作为澳门首批本地检察官,您觉得澳门在“澳人治澳”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


宋敏莉:我从1996年开始担任检察院的检察官,一直到2012年开始担任终审法院的法官,我的职业生涯大多是在澳门回归祖国之后。这25年里,我觉得一个比较重要的改变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1999年12月20日开始实施,这确定了澳门的宪制基础。在“一国两制”“澳人治澳”“爱国者治澳”的大原则之下,澳门法院始终以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贯彻和实施,以及切实保障“一国两制”在澳门的贯彻,作为己任。


回看澳门法院这25年的发展,我想先讲一讲,我们法官队伍的不断壮大。从1999年回归的时候,三级法院只有23位法官,到现在有52位法官。随着澳门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的繁荣,相关案件也在增加,我很高兴看到不断有新的法官加入我们的队伍。


记者:在澳门回归祖国前后,您观察到了哪些巨大变化?


宋敏莉:回归后,澳门司法效率大幅提升。回归以前,澳门法院叫做“澳门普通管辖法院”,每一个法庭没有分刑事庭或者民事庭的,每一个法官既要负责民事的案件,也要负责刑事的案件。回归后,民事庭和刑事庭分开处理,还设立了一些专门庭,比如“家事法庭”等。法官很专注地去处理某一类的案件,在经验方面积累得更快、更多,工作效率也更高。


在回归以前,因为法院使用葡文,本地法官占少数,判决基本上都是以葡语制作。但是澳门人口的构成有自己的特点,绝大部分都是中国人,他们不懂葡语。回归以后,随着中文的使用,中文法律的立法,市民可以很容易、很直接地了解相关法律和案件。以前由于语言的障碍,司法工作对于市民来说,它是有面纱的。回归后,这种情况有了很大改变。此外,我们在法院设立了询问处,普通市民可以去了解案件进展。一些市民比较关注的案件,我们也会做成新闻稿,并进行发布。


积极开展国际以及区际司法合作


记者:为了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澳门法院做出了哪些尝试?


宋敏莉:澳门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尤其是要跟粤港澳大湾区进行衔接,共同发展。在完善法律体系方面,跟国家的法律体系的衔接方面,我们要做更多的工作,来确保澳门特区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的独特性和自主性。


司法改革的深化也很重要,这些年我们一直跟内地的法院保持密切联系,对内地也有很多的参访。内地法院的信息化和电子诉讼,对我们来说是很好的经验,澳门法院也一直在推荐司法的公开和资讯化。希望通过现代资讯技术提高司法的透明度,让市民更加快捷地获取司法资讯,增强司法的接近性和互动性。在澳门法官和司法人员的培训方面,会注重跟内地的交流与培训,让法院工作人员更好地了解祖国的国情、社会发展和司法运作等信息。我们在与内地和香港的一些讨论和交流时,也都提到关于“多元化解决纠纷”的这种方式,尤其是学习通过一些调解和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记者:在与国际以及区际的司法合作方面,您有哪些经验可以分享?


宋敏莉:在国际和区际层面的合作拓展,我们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多方面的刑事和民事方面的一些协议,比如说,要加强对跨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刑事方面,先后跟葡萄牙、东帝汶、蒙古、韩国等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跟葡萄牙和韩国签订了移交逃犯的协定等。


此外,我们希望通过与国际、内地、香港等地的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能力的司法人才,这也有助于提升澳门司法体系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我们还积极参与一些国际会议,比如说亚太地区首席法官的会议,葡语系国家与地区首席法官的会议等,尤其是在葡语系国家的交流方面,我们所做的工作是中央对于澳门的定位的重要部分。


澳门形成“尊重司法、信奉司法”的社会氛围


记者:在过去的25年里,澳门的法律体系一直在不断完善,您觉得未来还有哪些发展的方向和空间?


宋敏莉:社会在变化,澳门特区的形势也都不同,所以无论是司法,还是法律,还是法院,我们都要不断地去做出改变。我们通常说,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如果滞后得多了,肯定不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不能够切实地解决社会和市民纠纷的。因此,法律体系的完善,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做,积极地去推动,去配合政府做这些方面的工作。


我举一个小例子,就是关于“家事纠纷”的一个调解制度,政府有意在这方面去做一个提案,然后通过立法会的立法来做出相关制度方面的修改。政府在提交立法的草案之前,他们会听取法院的意见。我们会考虑在程序方面,怎么样会更顺畅一些,效率更高一些,然后提出相应意见,后来部分意见也得到了政府的采纳。我通过这样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来说,我们法律体系的完善是一个不断在做的工作,相信将来会做得越来越好。其实这25年来,澳门的整个法律体系,无论是政府方面还是立法会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每年都有法律推出或者作出修改。


记者:展望未来,您对澳门法院的发展有哪些期盼?


宋敏莉:通过我们这么多年法院工作的努力,普通大众、我们的市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法院的裁判持有这种尊重,我觉得这是一个法治精神的体现。这么些年来,澳门的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普遍尊重司法裁判、信奉司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未来,希望我们仍然能够像过去的25年那样,继续坚持公正独立的原则,为维护法治秩序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希望能继续做好我们的工作,为澳门市民提供一个更加公正、更加透明、更加和谐、更加安全的司法环境,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的环境。我们都希望,在新一届特首的带领之下,不断加强“一国两制”在澳门的推行和实践,希望我们未来能够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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