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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再推九项新政促进楼市平稳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网


10月24日,佛山市房地产市场迎来新一轮政策利好。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其他五个部门,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9条房地产措施”),这是继5月13日“13条房地产措施”之后,佛山市对房地产市场的又一次全面纾困。


9条措施为楼市注入新活力


此次楼市新政旨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持续推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具体措施包括取消住房交易限制性政策、支持城中村改造与存量商品房销售相结合、允许自持商品住房上市流通、优化规划方案调整、优化土地供应质量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优化车位配建要求和销售政策、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规范房产经纪服务等九项内容。


其中,取消住房交易限制性政策尤为引人注目。居民家庭在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上市交易,这将有效激活市场流动性。同时,新措施还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与安置流程,降低税费负担。


此外,新措施还允许因“限地价、竞自持”竞价规则产生的自持商品住房,在政府同意并核算补缴相关费用后,转为普通商品住房上市流通。这将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满足居民的多样化住房需求。


一揽子政策利好效果明显


回顾今年5月13日,佛山住建局联合九部门已发布实施的“13条房地产措施”,包括优化供地管理、适度优化住宅用地配建要求、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实施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调整开竣工违约责任核算规则、扩大保函覆盖面、精准满足项目融资需求、合理优化企业税收缴纳机制、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落实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放宽购房入户政策、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等。


“13条房地产措施”特别提出放宽购房入户政策,允许在佛山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此外,政策还支持住房“以旧换新”,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存量房产置换新房的活动,并提供税收优惠。


这些新措施的实施,促进了佛山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5月13日佛山出台的这13条房地产措施,统筹考虑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从土地端、企业端、需求端持续发力: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丰富房地产市场产品形态,提出优化供地管理、住宅用地配建要求、容积率计算规则,实施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调整开竣工违约责任核算规则等;为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压力,提出扩大保函覆盖面、精准满足项目融资需求、合理优化企业税收缴纳机制;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出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落实首套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放宽购房入户政策、居民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如在佛山购房即可入户。叠加国家层面的一揽子政策利好,政策效果明显,市场反应强烈。


从成交面积看,佛山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面积,5月单月环比上升35%、6月单月环比上升16.4%;第三季度商品住房成交面积同比降幅较第二季度大幅收窄21.8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佛山市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回暖,新政策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此次“9条房地产措施”的出台,预计将进一步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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