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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广深可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我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来源:南方日报


一日之间,外商投资领域迎来两份重磅文件。


9月8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通知,拟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其中广州、深圳在设立外商独资医院方面获得试点资格。


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全文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删除了“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以及“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2个条目。至此,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商务部原副部长魏建国看来,广东作为制造业大省、吸引外商投资大省,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实现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清零”。面对此次全国范围的放开,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广东拥有先发优势,正是大显身手的时机”。


通知提出,在独资医院领域,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在生物技术领域,在北京、上海、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


在此之前,广东在中外医疗合作领域已有诸多先行先试经验。如在合资机构方面,位于广州白云的广州现代医院国际肿瘤中心,是由新加坡鹏瑞利集团和博爱(中国)企业集团合资建立;在合作运营方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广州富力医院等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此次试点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不仅是中国放开服务业外资准入的一大步,也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的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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